首页 » 规章制度 » 教务管理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试行) |
2021-03-09 |
实行选课制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主发展、主动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学生整体把握专业内涵,系统了解培养方案要求,发挥学习主动积性和积极性,实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规范选课过程,提高选课效率,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本科生培养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选课管理网络系统的操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分类 按照本科教学计划的分类,本科生的课程共分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化素质课三大类。各类课程的规定及修读要求见本科教学计划。 第二条 选课管理原则 (一)依据专业培养要求,尊重学生意愿,兼顾教学资源的调配。 (二)实行网络选课,分阶段实施,分类管理。 (三)发挥导师导学作用,学生自主选课。 第三条 选课基本要求 一、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学生不得选课。 二、根据学院现有的教学条件、教学资源的状况以及网络选课的特点,选课采用选课准备、初选、复选三种形式进行。 三、学生应根据选课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选课。 四、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均对各类课程的修读提出明确的要求,即分别规定了在学生毕业时应修满的学分数。学生在选课时,应先了解所选课程对先修课程的要求以及与后续课程之间的关系,再根据自己各类课程已修读完成的学分数,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选课。 五、必修课程、实践课在初选时一次性中选。必修课程、实践课程的中选学生,选修课程中选的学生(在退选阶段办理退选申请且获得系部批准的除外),必须严格按照课表要求上课和参加考核。 六、各门课程中选的学生名单将在教务网上予以公布,并作为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管理的依据,参加选课且为课程中选的学生方可参加该课程的学习。 第四条 选课流程 选课流程分准备、初选和复选。 (一)选课准备 1、各系(部)应安排专人分年级指导学生选课,重点进行专业与课程介绍,明确选课时的注意事项。 2、学生应认真学习并充分了解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和要求,理解课程体系结构。通过教务网站认真查看已修,在修课程及学分情况,明确应修课程及学分数,充分了解课程开设情况和拟选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及任课教师的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本次选课方案。 (二)初选阶段 初选为每学期第一次网上选课,一般为期五天,教务网站提供学生每学期可修读课程目录。 1、必修课、无人数限制的选修课程,即选即中。 2、有人数限制的课程,若选课人数未超过限制人数,选课学生均选中;若选课人数超过限制数,按以下原则顺序确定选中: ①对有先修课程要求的课程,已通过先修课程式学习的学生优先选中; ②已修读的选修课通过率较高者优先选中; ③已修与在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低于应修学分较多者优先选中; ④按选课志愿顺序,对相同志愿顺序号的学生随机抽签确定选中结果。 3、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与开课系部协商,若决定停开,将在教务网上予以公布。 4、学生可在通过教务网站在初选结束后查询初选结果。 (三)复选阶段 复选为每学期第二次网上选课,一般为期3天。教务网站提供尚有余额的选修课程,供初选时未能选中的学生再次选择,按以下流程进行: 1、补选:已修与在修课程的学分之和低天应修学分制要求的学生,在可选余额内即选即中; 2、改选:其它在初选时未选中且需改选的学生,在可选余额内即选即中; 3、查询:在复选结束后教务网站公布最终选课结果。 第五条 选课安排 学院每年组织三次网上选课。春季学期一次,秋季学期二次,具体安排提前1周公布。 (一)九月,新生选本学期课程; (二)五月,一、二、三年级学生选下一学期课程; (三)十一月,全校学生选下一学期课程。 第六条 转专业、复学、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学生的选课 (一)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正常选课时间内按将转入专业选课,同时制定补课计划报系部审核。 (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在开学后3周内、休(停)学复学的学生在复学后1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制定个人修读计划,报所在系(部)审批。经系(部)批准后,由各系(部)秘书及时将学生名单通过网络发送给开课系部任课教师。 第七条 重修选课 (一)学生于开学后3周内对需重修课程在教务网站上申请,登录重修选课系统查询后,确认重修班级及教师,完成缴费后到任课教师处签署意见,方可参加重修课程修读。 (二)重修课程原则上须与原不及格课程的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一致,且为本专业下年级开设。确因教学计划调整造成课程不一致的,由系(部)秘书做出相应调整。 第八条课程退选 (一)原则上选中课程不予退选。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开学后2周内提出退选申请,经系(部)主任同意,系(部)秘书批准,登录教务网查询确认后方可退选。每学期每位学生只能退选1门课程。 (二)退选结束时,授课人数在20人以上的课程,继续开课;授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与开课系(部)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