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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各教学单位、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与管理理念,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24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与条件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字[2022]24号)相关规定,均可申请转专业。

二、志愿填报及相关事项

1.每个学生可申请某一个类别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各学院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转专业类别包括:优秀生类、专业特长类、专业志趣类、专项项目类。

2.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按相应的申请类别要求提交材料,具体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若学生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的,上述材料各提交一份,其中第二志愿所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三、时间安排: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转入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电话等内容。

2.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转专业工作的意义,端正态度,保持理性。

3.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做好评估,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各学院可以通过适当渠道做好专业宣传推介工作。

5.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

6.学生转出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初审,学生拟转入学院要严格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7.各单位要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

8.各单位对于学生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及时向教学科研处反映,教学科研处及时进行处理。

9.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5-87191771,邮箱:654763908@qq.com。

教学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一:校教字24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pdf

附件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优秀生类专业特长类专业志趣类专项项目类).docx

附件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出)汇总表(优秀生类专业特长类专业志趣类专项项目类).xlsx

附件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入)汇总表(优秀生类专业特长类专业志趣类专项项目类).xlsx

附件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转专业人数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