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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6级部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2017-09-19

各系: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经统计, 2014级有24人取得学分数不足120学分,2015级有22人取得学分数不足70学分,2016级有23人取得学分数不足30学分。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学籍管理办法》,上述学生必须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以促使他们努力学习,合理安排修读计划,按时完成学业。请相关学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各系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名单见附件/UploadFile/files/2017年2014—2016级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名单.doc

教务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