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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成果获奖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
2017-11-08 |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5]1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试行)》(院教字[2016]83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成果获奖情况统计与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获奖统计的对象及范围 1.统计对象为学院在职职工及其团队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署名参与教学评比获奖的项目,及指导学生在实践创新活动中获奖的项目。 2.统计范围包括各类教学成果奖、讲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教案比赛获奖及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造项目、毕业设计、大学生竞赛获奖等。 3. 统计获奖时间区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9月2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二、教学成果获奖统计上报所需材料 1.成果第一排名人填写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成果获奖情况上报表”(附件1)及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三创、大学生竞赛、毕设)获奖情况上报表”(附件2),提交至所属单位汇总。其中,申报“教师指导大学生竞赛获奖”奖励的教师,在大学生竞赛系统升级完成后,应完成系统中相关内容的填报(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照奖励办法,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完成本单位的教学成果汇总工作(附件1、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德馨楼325)。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及整理、上报,保证本次成果统计上报工作有序进行。 3. 如发现申报人虚报材料,学院将以学术造假给予申报人相应的处理。 4. 联系人:俞欣妍; 办公电话:87190031 电子邮箱:jcshijian@nuaa.edu.cn
附件1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成果获奖情况上报表.xls 附件2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三创、大学生竞赛、毕设)获奖情况上报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