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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专家的通知
2017-12-27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评语评估院《省教育评估院关于推荐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专家的函》的要求,省教育评估院将从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征聘、遴选评估专家,构建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专家库。请各单位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 各系按照所办专业所在类别进行推荐,每个专业类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1人。

2. 因本次省评估院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征聘,我院自有专家和外校专家皆可推荐,如推荐外校专家,请先确定是否与该校推荐重叠,以免名额浪费。

二、推荐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专家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管理能力;热心教育评估工作,熟悉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具备在所推荐专业领域的教学工作背景,并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本科院校中层以上岗位管理工作;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遵守纪律;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能胜任评估工作。行业(企业)专家还应有丰富的与所推荐专业类相近的实践工作经历和经验,一般是行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其他要求

1. 请各单位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推荐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把关,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到评估专家队伍中来。省教育评估院将对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人选。

2. 请填写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1、2)于2018年1月3日前上报教务处。

 

附件1 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专家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 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推荐专家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