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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14年教辅工作量的通知 |
2014-12-31 |
各系(部): 根据学院年度工作量核算要求,现对2014年度学院教师教辅工作量进行核算,核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对象 学院在职专职教师(含系主任、副主任),非专职教师不需核算教辅工作量 二、核算期间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三、核算依据 院字(2009)42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专职教师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及院字(2011)25号文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专职教师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说明】 四、内容及要求 1.教师任课系部负责核对、修改“2014年度教辅工作量明细汇总表(系部填写)”(附件二)中教师名单、教务网用户名、13-14下职称、14-15上职称。在“备注”列标注本系部教师特殊情况——系主任、副主任、是否行政人员、是否产假(工作满两年或不满两年)、教学秘书(只填写13-14下担任教学秘书的人员,14-15上担任教学秘书的不需填写)、读研和读博、是否2013年度获优、是否新教师、是否实验员(以上特殊情况必须在人事处备案)。 2.青年教师指导、班主任、专业课程组长、答疑两学期数据详见附件一。除此以外的教辅工作量系部需填写,其中科技竞赛(此项只填写13-14第二学期数据,14-15学年第一学期数据不需填写)、实验室建设、教改、实习基地、论文、编写教材中所涉及的项目,必须是已通过验收、已完成比赛或已出版。实验准备、体育训练与课外辅导、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实习基地、教研活动及第一作者发表的教育教学与科研论文须提供证明材料供检查。 4.于2014年12月25日前提交“2014年度教辅工作量明细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稿及文本稿(系主任签字并盖系部章)至实践科。 五、其他 1.2014年度教辅工作量补贴,将与2014年超教学工作量补贴一并发放。 2.教师未承担教学教辅任务,请在教学教辅工作量汇总表“合计”一栏填写“零”,不得遗漏。 3.如有疑义,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电话871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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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 201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