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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通知
2014-12-31

 

各系(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落实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做好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原则

1、选优、选新的原则:优先选用曾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奖励(包括获奖教材、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的优秀教材、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以及近三年正式出版的教材。

2、遵循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选用教材时以减轻学生负担为出发点,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而且征订的教材是上课必须要用的,如果出现订而不用的情况,将追究相关系(部)及教师的责任。

3、不允许征订教材所配套的辅导用书。如果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要增发辅导教材(主要是指教学用书所配套出版的辅导用书),须由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

二、征订教材的数量规定

为避免教材的积压与浪费,及时更新教材,各系(部)应根据每门课程修读的学生人数慎重确定订购数量,原则上以一届学生数为准。

三、教材计划审批表填写要求

1、教学秘书根据教学用书需求,认真填写《教学用书审批表》(详见附表1)。本系(部)14-15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务必填写在表中(参照任课教师名单上报表),列明是否需要用教材。如不需要使用教材请列明参考书目,不得遗漏。请务必确保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使用班级、使用人数、教师用书数量、编者、出版版次、出版社等信息的准确。

2、严禁使用翻印教材。如因教学需要,必须选用自编或出版社不再出版的教材时,请在《教学用书审批表》内“出版社”一栏注明“自编”或“翻印”,填写《自编讲义付印申请单》(详见附件2),上报时一并提供样书或样书电子稿。如未做申请翻印教材计划,因教学急需翻印教材时,请至少提前15天填写《自编讲义付印申请表》交教务处,方可进行印刷、发行。

3、填写《教学用书审批表》时,所有教材(包含开设课程所对应的习题集、实验指导用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的上报必须分解到每个班级,每个班级一行,“使用班级”和“班级人数” 列不得合并“总订书量”和教材相关信息列可合并。

42014级填写教学用书审批表时,征订数量请参考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及2014年专升本录取人数(附件三)

四、教材征订时间

相关教材征订信息请于20141231日前上报至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我们将严格按照申报的审批表订购教材。由于逾期不上报审批表或者错报漏报,导致下学期上课无教材的,责任自负。

五、备注

请在《教学用书审批表》的“备注”列填写课程负责教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如果在征订过程中,课程取消或有其他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71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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