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 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 | |||||||||||||||||||||
关于组织南航金城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
2018-04-28 |
|||||||||||||||||||||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 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院教字[2015] 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2018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类型 1.省级项目 分为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 2.校级项目 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于5月4日(周五)前完成项目初审,完成教学单位项目选拔与推荐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纸质档提交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4),电子档教学单位汇总后发至指定邮箱。 三、评比办法 (一)校级项目 5月4日前,由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并完成项目初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校级指导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名单;5月上旬,由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其中校级指导项目由教学单位自筹建设经费。 (二)省级项目 1. 经2016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及2017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结题答辩,专家评审一致认为创新性强且可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项目,在提出新的创造目标后,可优先推荐2018年省级项目。 2.2018年新申报的项目,经立项评审,认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可操作性及推广性强的优秀项目,可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项目。 四、各单位推荐限额 根据各单位大学生创造项目2017年立项情况、2016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及2017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结题综合测算分配。 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项目的院级项目不在各单位推荐限额内。 (一)2017年立项情况 根据2017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情况,按每项省一般项目1.6个,每项省指导项目1.2个,每项院重点项目0.8个,每项院一般项目0.4个分配名额。 (二)2016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及2017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结题验收情况 根据大学生创造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其中项目获奖的按照相关系数分配名额,项目延期/终止的按照相关系数减少名额,具体方案如下: (1)项目获奖: 按每项特等奖2个,每项一等奖1.6个,每项二等奖1.2个,每项三等奖0.8个分配名额。 (2)项目延期/终止 项目延期答辩通过:按每项省一般项目0.4个,每项省指导项目0.3个,每项院重点项目0.2个,每项院一般项目0.1个减少相应名额; 答辩不通过或项目终止:按每项省一般项目0.8个,每项省指导项目0.6个,每项院重点项目0.4个,每项院一般项目0.2个减少相应名额。 以上两类名额相加之和(四舍五入)即为各单位项目推荐名额,如不足1个则按1个计算。
五、结果公示 5月中旬,教学科研处对立项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六、联系人:俞欣妍 联系电话:87191771 附件3: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申报书.doc
教学科研处 2018年4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