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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等文件,结合我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8年度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我校2014年申报设置,经教育部(教高函〔2015〕2号文件)备案并于2015年开始招生的3个专业:机械电子工程、翻译、物流管理。

     二、工作要求

   根据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2018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间表(附件1),请各相关部门和专业切实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9月25日之前,完成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和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的初稿;

2.9月26-29日,组织专家评审并返回意见;

3.10月4日,完成自评报告的二稿修改并提交专家再次评审;

4.10月9日,根据专家二次返回意见,再次修改;

5.10月12日,组织专家最终评审定稿;

5.10月15日,相关学院完成系统数据上传;

6.10月19日,完成数据最终复核并上交评估院。

   三、系统登录

1.参评专业使用学校分配的密码(另行告知),点击系统首页(http://58.213.129.229:84/zypg/)的“专业登录”,进入系统,完善“专业联系信息”。

2. 在页面左侧的“数据填报管理”中分别填报、上传、提交填报状态数据表,上传、提交自评报告和佐证目录等。

3. 参评专业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对相关数据、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定稿后再次提交学校审核,并由学校提交上级部门。

    四、其他要求

1. 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要成立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机构,负责决策和组织实施工作。

2. 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做好专业评估各项工作,特别要对《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表》仔细审读、严格把关。

/UploadFile/files/南航金城学院2018年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分解表.xlsx

/UploadFile/files/《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doc

/UploadFile/files/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docx

 

                                                                                            教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