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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8-12-27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运行,杜绝各种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开展我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整改工作。请各院(部)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展开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学校将对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各院(部)主要负责人、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加大实验室安全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对实验室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完善安全设施、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按照类别加强管理内容

各院(部)根据类别梳理相关清单,主要分为:1、化学生物类的物品详细清单明细,见附件一;2、电类(强电为主)操作及安装要求及规范检查清单,见附件二;3、需持证操作的仪器设备,例如机床、车床、锯床等实验室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三;4、有正常报废手续但仍占用实验室场地的设备及闲置的实验房间,见附件四。

三、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问题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办法是维护实验室安全的前提条件。

1.各院(部)实验室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梳理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制度等。

2.各实验室要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实验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化学生物类实验操作规程、大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和实验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3. 各院(部)应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使实验室人员具备基本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4.对于在实验室开展教学的教职人员,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切实将各个环节、各个实验室的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5. 各院(部)要重新梳理实验教学项目中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点,制定详细的实验流程,标注出安全隐患点,在教学过程中加以示范和警示。

四、进一步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

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清查;其次,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有毒药品、放射性物资和致病微生物的管理进行重点检查,防止丢失或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和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分库定位、安全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建立并细化各类危险化学品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五、进一步做好安全培训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制度化、常态化,并将重要制度和操作规程经整理后采用制作标牌、上墙等形式予以提醒警示,以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请各院(部)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自查,保持安全隐患排查的常态化,并形成总结,12月31日将总结及附件中相关明细交与教学科研处318室,元旦后,教学科研处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抽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大、领导不重视的,学校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