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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3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0]7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院教字[2015] 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2020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类型

1、省级项目

分为省级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校级项目

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周二)前完成项目初审,完成教学单位项目选拔与推荐工作,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写清推荐排序情况、推荐的项目类型)、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档教学单位汇总后发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含团队成员)为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个别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报2年,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每个项目团队由1-5人组成,其中项目主持人1-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大创项目,且申报省级项目的学生不得一次同时参与2项省级大创项目。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3每个项目需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教学经验,有能力指导学生完成项目,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指导教师每年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当年申报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只能指导一项省级大创项目,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至少有一位是中级以上职称

4 2018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及2019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已达结题要求的校级项目,专家评审一致认为创新性强且可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项目,在提出新的创造目标后,可优先推荐2020年省级项目。

52020年度申报的大创项目不得与历年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创新项目重复。

四、评比办法

(一)校级项目

5月26日前,由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并完成项目初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名单;5月底由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综合院、校评审结果确定立项等级和经费支持。其中校级指导项目由教学单位自筹建设经费。

(二)省级项目

1、2018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及2019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已达结题要求的校级项目,经深化研究并申报评审后,可推荐为2020年省级项目;

2、2020年新申报的项目,经立项评审,认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可操作性及推广性强的优秀项目,可推荐申报2020年省级项目。

五、各单位推荐限额

因2018、2019年项目尚未公示,各单位推荐限额根据各单位大学生创造项目2019年立项情况综合测算分配。

根据2019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情况,按每项省级项目1.6个,每项校重点项目0.8个,每项校一般项目0.4个分配名额,并且在次基数上*1.5(四舍五入,如不足1个则按1个计算)。

推荐申报2020年省级项目的校级项目、申报省级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在各单位推荐限额内。

六、结果公示

六月初,教学科研处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7191322

邮箱2358563975@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0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申报汇总表(2).xlsx

附件3: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专业门类目录.doc

教学科研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