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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2016-03-07
  各系(部)、有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教学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核对教学计划

1325日(第5周)之前,各系(部)教学秘书须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计划科核对、协调2013级(含2113专转本)、2014级、2015级本科教学计划,落实本系(部)开设的课程。

2429日(第10周)前,各系(部)教学秘书须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计划科核对、协调2114级专转本及2016级本科教学计划,落实本系(部)开设的课程。

第二阶段:下达教学任务书

1327日(第5周)前请各系(部)务必下达完毕2013级(含2113专转本)、2014级、2015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书。

253日(第11周)前务必下达完毕2016级本科及2114级专转本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书。

第三阶段:专业介绍,指导、组织学生选课

1412日(第8周)前,各系(部)须安排专人负责,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指导并组织好2013级(含2113专转本)、2014级、2015级学生选课工作。

2412~425日(第8~10周),2013(含2113专转本)、20142015级本科生上网选课,选课内容为20162017第一学期课程(含必修课、系定选修课、文化素质课)。

3.新生入学后,各系(部)须安排专人向2016级新生及2114级专转本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并指导、组织新生进行网上选课。

第四阶段:编制教学计划进程

418(第9周)前,请协调各年级20162017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确定停课考试课程、核定实践课程教学周数),并将初稿交教务处教务科。协调好的教学进程根据学生选课情况进行微调,确定最终的教学进程。

第五阶段:进行教学合班并上报任课教师名单

各系(部)在下学年的教学计划确定后,须按所开课程配备任课教师。选课结束后,开课系(部)教学秘书需上网查看选课人数,并尽快完成教学合班,并上报任课教师。

1.为保证教学质量,基础课和专业类课程的教学合班需按一定的编班原则组织教学,原则上每门课程按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合班,必修课合班规模以3个自然班为宜,不超过4个自然班;合班人数以100-120人为宜,一般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班以60人为宜,艺术类课程教学合班根据各专业情况合班安排,不少于20人。各系(部)可参考教师资历及上学期教学评估结果,安排本学年教学任务。评估成绩优良的教师按以上标准合班,评估成绩较差的应适当减小合班规模。

2.教学秘书根据选课结果的人数,在网上进行合班,报必修课、系定选修课任课教师名单;操作确定后,即将各自然班学生电子名单,按合班自动发送给任课教师。

359日(第12周)前,各系(部)、相关教学单位须用A4纸按模板横向打印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四个年级任课教师名单,经系(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务科。上报任课教师名单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除承担新入校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外)即可上网查看学生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各系(部)、相关教学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抓好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下达及任课教师安排的工作,尤其要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2.各系(部)所开设的选修课实际人数暂不填写,如遇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与开课系(部)协调是否停开、学生是否改选等事宜。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