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 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 |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2016-05-19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实验室建设工作安排要求,学院将组织对2014-2015学年立项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对依照项目认定书已完成建设的,及依照项目认定书完成主体建设,可以投入运行开展既定实验的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详见附件1); 2.按时间节点应完成但未完成立项项目或未完成主体建设,不能按期开展既定实验的项目(详见附件2)申请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所在单位自查 5月25日前,各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项目认定书的目标、内容、进度等进行初审,确定验收项目和延期项目完成自查; 2.学院验收评审 学院将择期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应验收项目采取材料评阅,验收答辩,结合项目实地考察等,对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公布 根据验收情况,验收结果将即时公布. 三、提交材料 1.验收项目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份; 2.延期项目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一份; 3.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四、后续工作 尚在建设期限内的项目及需延期验收的项目,教务处将择时组织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联系人:徐飞凤;联系地址:德馨楼325办公室 联系电话:87190031;联系邮箱:jcshijian@nua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2.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验收名单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4.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目录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