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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2016-05-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16年6月12日前完成本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达到答辩要求。指导老师要认真审查每位学生检测结果,通知通过检测的学生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在保证检测论文与提交论文一致的情况下签名确认。

二、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签署《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详见毕业设计网站上毕业设计模板)。

三、各教学单位要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答辩分组、答辩安排、学生答辩准备材料要求等事项。

四、各教学单位及指导教师应加紧组织、指导,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的提交打印装订工作,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规范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具体毕业设计材料提交打印装订归档要求见附件一。上述事项应及时通知到指导教师和学生。

五、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评优答辩: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推荐获得参加评优答辩资格的学生,系(部)可组织其参加评优答辩组答辩;普通答辩:不参加评优答辩的学生,系(部)可组织进入普通答辩组进行答辩,答辩成绩不得评为优秀。

2.公开答辩:无论是否参加评优答辩,任何学生都可以进入公开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生名单由系(部)确定,其答辩成绩不受限制。

3.团队项目答辩:团队项目单独设立答辩小组,对毕设团队成员进行统一答辩。答辩评委除了为各团队成员评分以外,还将对整个团队进行评分(团队评分表见毕设网首页文)。

4.教学单位各答辩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六、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毕业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的指导,保证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基于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并结合学院规定的成绩分布比例要求(“优秀”成绩的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答辩学生总数的15%;“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进行调整,最终评定毕业设计成绩经公示报教务处。具体成绩评定要求见附件二。

七、各教学单位从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中按5∶1的比例择优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给教务处。推荐材料应包括毕业设计完整的材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详见毕业设计网站)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

八、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九、各教学单位在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要求”做好本系的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十、具体时间安排:

1. 5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材料的网上提交。

2. 5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要在“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答辩的分组以及答辩的安排工作,通知学生必须返校参加答辩。

3. 6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必须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否则影响系成绩评定工作。

4.各教学单位需在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评定工作,向学生公示后,经系主任签字确认后提交教务处。

5. 6月7日前,各系组织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材料的打印装订工作,原则上按附件一安排进行。

6. 6月8日前,各教学单位应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设计的推荐上报工作。

7. 6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要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并打印纸质版给教务处。

 

附件

教 务 处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