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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算2012级毕业生2015-2016学年教材代办费的通知 |
2016-05-25 |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前教材代办费的结算工作,现将本次结算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算对象 2012级(含2112)毕业生 二、结算工作程序 1.5月31日8:30-16:00,各班级负责人至德馨楼325领取本班级结算表格; 2.6月3日前,各班级负责人完成结算表格的填写工作,并提交至德馨楼325。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结算以《班级教材出库单》为依据; 2.结算须按每位同学的实际领书情况将教材费(包括退款)核算到个人,不得平摊; 3.因毕业生离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重视、督促落实该项工作; 4.工作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19003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