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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2015学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第一批评审验收的通知 |
2016-06-25 |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院教字(2015)11号《关于批准2014-2015学年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现对立项建设的实验室进行第一批验收,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范围 对依照项目认定书已完成建设的,及依照项目认定书完成主体建设,可以投入运行开展既定实验的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1.实验室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包含使用计划、仪器设备采购情况、配套设施采购情况;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3.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承担的主要人才培养任务完成情况; 4.实验室为教学服务、科研服务、对外服务落实情况; 5.建设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6.实验室及周边环境情况; 7.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今后发展的设想。 三、验收评审组 为保证实验室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校外专家和校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实验室验收评审组。 四、验收时间 2016年7月6日 上午9:00 五、验收地点 汇报答辩:德馨楼205室 实地验收:各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点。 六、验收流程 实验室验收采取如下流程进行: 1.验收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项目完成情况,时间为5分钟。 2.验收评审组就相关疑问提问,项目负责人答辩。 3.验收评审组现场实地考察验收。 4.验收评审组形成验收意见。 七、结果公布 教务处将在验收评审组验收的基础上,公布验收结果。对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准予结题;对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室,需按验收结果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择期另行组织验收。 八、其他 1.汇报顺序、候场、实验室准备、班车安排。见附件2。 附件1: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附件2: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报顺序、候场等其他说明 附件2:2014-2015学年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报顺序、候场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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