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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2016-07-3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在总结2014-2015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总结2015-2016学年工作思路、措施、成效,亮点要突出,数据要求有分析比较(横向或纵向)。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91日到2016年831日。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承担部分内容的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附件所示模版样式进行专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在提交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须进行审核、意见反馈和修改。

二、时间安排

1. 915日前,各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 930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审定,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系部,由系部组织作进一步修改。

3. 1015日前,各专业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在系部网站公布,并将文字、图片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7190311

附件1: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

附件1: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处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