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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
2016-07-30 |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在总结2014-2015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总结2015-2016学年工作思路、措施、成效,亮点要突出,数据要求有分析比较(横向或纵向)。统计数据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正确认识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承担部分内容的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附件所示模版样式进行专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在提交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前,须进行审核、意见反馈和修改。 二、时间安排 1. 9月15日前,各专业教学质量报告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 9月30日前教务处组织完成审定,并将修改意见反馈到系部,由系部组织作进一步修改。 3. 10月15日前,各专业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在系部网站公布,并将文字、图片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电话:87190311。 附件1:2015-2016学年专业教学质量报告
教务处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