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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报延迟上报补考成绩存档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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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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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于8月31日全部结束,根据院教字【2015】71号《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中 “补考成绩上报在补考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之规定,所有补考成绩上报应在9月2日全部完成。对以下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提交补考成绩存档表的老师进行通报,并请在9月6日前上报完毕。
教务处 2016年9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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