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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毕业生信息校对的通知 |
2016-12-06 |
各系: 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生相关信息是作为向教育部进行毕业生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请各系积极宣传并通知到每一名2013级毕业生仔细核对本人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本人仔细校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专业名称,其将作为向教育部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的基本信息; 2、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务必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 3、务必本人签名,班长不可代签!请在错误处用红笔直接修改; 4、电子照片校对:登陆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内网网址:http://172.20.210.55)-学籍管理-查看学生信息-查看学籍信息-校对毕业照片; 5、各班务必于12月16日前完成相关信息校对后交至各系教务老师,各系收齐并汇总错误信息于12月22日统一交至教务管理科。 注:政治面貌是学生入学原始数据,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变化,请用红笔直接标注最新政治面貌,后期会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