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接院办通知,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教学活动做以下调整: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第八周星期一)的课程。
三、4月1日(星期六)的重修班课程暂停。
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保障各项教学活动有序运行。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