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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2016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创造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暨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7-04-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院教字(2015)32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的监督管理我院创造项目的进展,及时验收创新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学院决定对2016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2015年大学生创新(两年期)项目、2016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以《实施意见》与《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和创造项目认定书或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为依据进行检查。

二、检查对象

(一)中期检查

对象为2016年大学生创造(两年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

对象为2015年大学生创新(两年期)项目及2016年大学生创造(一年期)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按照项目的研究类别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成果、实际效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给出检查意见。

(一)中期检查

省级项目和院级重点项目:均采取项目主持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每个项目的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中项目主持人陈述3分钟(使用PPT汇报,重点陈述项目研究的进展,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的特色、创新点和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

院级一般项目:由各个项目所在系(部)自行组织检查,按照实际情况给出检查意见。

2016年立项的院级指导项目:由各个项目所在系(部)组织自查,并择优推荐开展情况较好的项目与院级重点及省级项目一同参加院级答辩,据答辩结果择优进行资助。参加院级答辩的指导项目中期检查成绩以院级答辩成绩为准。答辩要求参照省级项目与院级重点项目。

(二)结题验收

所有结题项目均采取项目主持人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形式。每个项目的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其中项目主持人陈述5分钟(使用PPT汇报,重点陈述项目研究的进展,取得的研究成果,项目的特色、创新点和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

四、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中期检查项目

1.《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2.阶段性研究报告、与研究成果、已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封皮、目录、正文;已录用论文需提交录稿通知复印件与论文正文、调查报告(问卷调查表范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模型照片等(实物或模型必须带到答辩会现场进行展示)。

3.择优推荐的院级指导项目还需填写《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院级指导项目系部推荐表》(附件6)。

(二)结题验收项目

1.《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造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2.研究报告、研究成果、论文(已发表论文须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刊登的论文须附录稿通知书和论文正文);调查报告(问卷调查表范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或模型照片等(实物或模型必须带到答辩会现场进行展示)。

若尚未取得预期成果或未达到中期/结题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延期检查或终止项目,并填写南航金城学院创新/创造项目延期变更申请表(附件5)。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时间安排

1.所有立项的大学生创造项目均需按期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各项目须于4月17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项目所在系(部);

2.各系部收集、汇总本部门各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指导项目推荐材料后,进行初审并于4月18日下午16:0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德馨楼325),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者,将按检查未通过处理。

3.4月下旬,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省级项目及院级重点项目、系部推荐院级指导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答辩会,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任务要求,及时检查、督促本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学生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项目组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及时归纳总结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并指导、督促、审查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

3.对于中期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停止项目结余经费的继续发放,必要时还将追回研究经费。

4.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以在项目结题之前使用余下经费。

5.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优秀的非省级项目,经深化研究并提出新创造目标后,经申报评审,可优先推荐为2017年省级项目;

6.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应在正式结题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完成该项目的报销手续。

7.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要认真听取评委会意见,完善研究工作,待各方面均准备妥当后,可申报下一次的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关注教务处通知)。

8.此次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结果将公布在教务处网站公告栏上,请各项目组成员在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结束后及时查看。

 

联系人:田雨

联系电话:87190031

联系邮箱:jcshijian@nuaa.edu.cn

 

附件:

1.南航金城学院创造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UploadFile/files/附件1 南航金城学院创造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xlsx

2.南航金城学院创新/创造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UploadFile/files/附件2 南航金城学院创新创造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名单.xlsx

3.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中期检查表/UploadFile/files/附件3 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4.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造项目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files/附件4 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造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5.南航金城学院创新/创造项目延期变更申请/UploadFile/files/附件5 南航金城学院创新创造项目延期终止变更表.doc

6.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院级指导项目系部推荐表/UploadFile/files/附件6 南航金城学院创造院级指导项目系部推荐表.xls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