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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通知
2017-05-23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保障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做好学生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1、选优、选新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院立项建设教材,行业公认的优秀教材及优秀经典教材。鼓励优先选用近三年正式出版的优秀教材。

2、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要求每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若出现订而不用的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及教师的责任。

3、原则上不予征订教材所配套的辅导用书。如某些课程确因教学需要需增发辅导教材,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征订。

二、征订要求

1、教学秘书根据教学用书需求,填写《教学用书审批表》(附件1)。请各单位参照任课教师名单上报表,列明每门课程是否需征订教材。如不需使用,请列原因及参考书目,不得遗漏;

2、核心课程及主干课程原则上应选用优秀教材并在《教学用书审批表》中对应栏目填写;

3、为避免教材的积压与浪费,及时更新教材,各单位应根据每门课程修读学生人数确定订购数量。

4、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翻印教材。如确因教学需要必须选用自编或出版社不再出版的教材时,请在《教学用书审批表》内“出版社”一栏注明“自编”或“翻印”,并填写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自编讲义复印汇总表(附件2),上报时一并提供样书或样书电子稿;

5、所有教材(包含开设课程所对应的习题集、实验指导用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的上报必须分解到每个班级,异动生人数若未明确,征订数量可增加5-10本。为避免书本发放时数量不够的情况,在《教学用书审批表》上有一栏“学生用书总量*5%”也请填好。

6、“备注”列填写课程负责教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如果在征订过程中,课程取消或有其他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时间节点

本次教材征订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考虑到新生2017级以及转本2115级教材订购延后的问题,现将提交时间放缓,请于2017年6月12日之前将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即可。逾期不报、错报、漏报导致无教材,责任自负。

联系人:杨强   联系电话:87190030 

联系邮箱:869904908@qq.com

 

附件1:/UploadFile/files/教学用书审批表(4).xls

附件2:/UploadFile/files/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自编讲义复印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