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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21-03-13 |
各教学单位: 近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位老师登录https://www.canedu.org.cn/site/content/5278.html,及时下载并查看。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现组织课题的申报工作,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申请人具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富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 二、完成时限 (一)重大课题《中国民办教育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1)》须于2022年2月份之前提交结项成果,重点课题《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过程中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定位与作用研究》要求2021年6月1日之前提交结项成果。其他重点课题,要求2021年12月份之前提交结题成果,均不得申请延期。 (二)一般课题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三、课题材料 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等,均可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网站下载。(https://www.canedu.org.cn)。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者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请书(2021年度)》,其中,一般课题申请书需附推荐函,相关要求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之规定。 (二)欲申报课题的老师务必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交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0),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565007613@qq.com, 。请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7190034 教学科研处 2021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