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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配备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2021-03-19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全面成长成才,根据校教字〔2019〕1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实施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各二级学院对新进教师(2020年5月份以后入职)进行导师配备,实施导师与青年教师双向选择。导师为青年教师制定系统的培养计划,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

二、报送材料

1.青年教师下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附件2,一式4份),青年教师本人、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各执一份;

2.各学院对本部门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处各执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

3.各学院将上述材料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请于4月15日之前报送至教学科研处。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教学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

报送地点: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0),联系电话:87190034。

附件1:校教字129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表.doc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青年教师配备导师情况汇总表.doc

教学科研处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