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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3-10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实验人员个人防护及实验室消杀工作,全面、系统地做好期初实验室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责任。各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实验室管理制度、工作守则及实验操作规程。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大型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具体内容

    1.各单位要确保所管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完善,自查记录本、危化品台账和危险废物台账配备齐全,危化品、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新建、维修改造等实验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进行盘点,危化品须按管理规定存放、使用,并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5.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6.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等,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14日)

    1.各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3月15日-16日)

    学校教学科研处和后勤保卫处成立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16日-18日)

    1.各单位根据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各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附件1),纸质版(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0763101@qq.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欣   电话:18896534843      陈德雨    电话:13390753909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docx

教学科研处  后勤保卫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