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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宗禹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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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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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两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或一学期累计一个月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宗禹学生未按时到校报到,超过两周未注册,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核实,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宗禹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学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87190030
教学科研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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