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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6-2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 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大型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具体内容

1.各单位要确保所管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完善,自查记录本、危化品台账和危险废物台账配备齐全,危化品、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新建、维修改造等实验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易燃、易爆、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品的单位,严格检查危化品存放环境并进行盘点,危化品须按管理规定存放、使用,并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3.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5.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6.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等,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7.暑假期间实验室暂停使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锁好门窗。确因科研、竞赛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实验室负责人须填写《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申请表》(见附件1),将工作计划(包括实验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报学院备案。

二、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自查自纠

1.自查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2.自查完成时间

各教学单位应于6月23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教学科研处和后勤保卫处成立检查小组,将于6月23日对全校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望各教学单位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提出的问题,各二级单位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

根据学校现场检查反馈,各学院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交至德馨楼321科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0763101@qq.com。

附件1: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docx

教学科研处 后勤保卫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