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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2-09-19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开展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校教字〔2021〕29号)要求,开展本学期大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开展校内实践、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升学生公共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时间安排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根据学生上课情况,分批组织劳动实践活动。2120级学生(转本新生)本学期先行开展,原则上完成不少于2次的实践活动,2022级新生后续将开展实践活动。

三、实践方式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实际需求和教学计划安排,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学生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可以是一类,也可以是几类结合)完成劳动教育实践,具体方案由各学院、各部门制定。

1.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根据学校划分的实践责任区(见后续通知)开展杂草拔除、垃圾清理、绿化养护、校园卫生等劳动锻炼。

2.结合校内专业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活动。

3.安排学生参与“互联网+”“创青春”等创新创业赛事,积累职业经验。

4.其它服务性劳动(自我劳动和社会服务劳动)、专业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

四、教学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劳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劳动教育工作。

2.本学期各专业原则上需安排2次劳动实践活动,总时长不少于4小时。

3.《劳动教育》课程考核结合平时上的理论课,同时参考劳动实践成效、实践劳作参与度、劳动结果等方面,最终核定课程得分,合格方可认定劳动教育学时。

五、其他事项

劳动教育后,各学院注意记录总结劳动学生名单、劳动内容、完成情况、活动照片以及存在问题,同时做好劳动实践教育总结。

2022年9月19日

教学科研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