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 教学研究与计划科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支撑数据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2-10-21

各相关单位:

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2021-2022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内容。学校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撰写本单位负责部分,各相关内容要充分展现学校本科教育的理念、举措与成果,展示学校风貌和办学特色

二、相关要求

1.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2022学年质量报告》及《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项内容的撰写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分项内容的工作梳理、提炼总结,以及相关数据采集、核实、分析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质量报告内容撰写与支撑数据上报工作。

2.在撰写分项报告内容时,请下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附件6)》,以供参考。各单位要突出工作理念,改革亮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产生的原因、解决问题的措施与对策建议等,并体现相应的支撑数据。

3.在采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时,请下载查看《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附件7)》和《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解读(附件5)》,供各单位参考。

4.教学科研处在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基础上,汇总编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填写本单位《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各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并于10月24日发送至645473651@qq.com邮箱。

2.请各单位根据《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附件1)中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所负责内容的编制工作,并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刘老师(德馨楼321),电话:87190311,邮箱:645473651@qq.com。

3.请各单位根据《2021—2022学年质量报告数据支撑目录和分工》(附件2)中的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1月10日前将支撑数据(数据要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保持一致)报送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4)虞老师,电话:87191771,邮箱:2455591495@qq.com 。

相关附件单独发布

教学科研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