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 教学研究与计划科 |
关于做好2023年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03-07 |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4号)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校教字﹝2023﹞1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在产教融合方面建设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专业均可申报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2.申报基础 申报专业应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其他条件参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1.各二级学院限申报不超过3个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2.学校组织遴选,拟立项5个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 3.择优推荐1个专业至教育厅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 三、工作保障 1.校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建设周期:2年; 2.省级产教融合品牌专业建设周期以省厅文件为准; 3.学校给予每个立项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项目建设经费支持,省级项目酌情增加经费。 四、材料报送 1.各专业填写《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书》(附2); 2.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6日之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佐证材料一套以及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德馨楼321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学院名称—专业名称—2023年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发送至645473651@qq.com邮箱; 3.学校于3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立项项目及拟推荐项目; 4.各学院/专业完善申报材料,3月27日之前报送省产教融合品牌专业申报材料,同时完成系统填报。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处 2023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