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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2023-03-13

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核对教学计划

1、3月24日(第6周)之前,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到教学科研处核对、协调2020级(含2120专转本)、2021级、2022级本科教学计划,落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

2、4月7日(第8周)前,各学院教学秘书须到教学科研处核对、协调2121级专转本及2023级本科教学计划,落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

第二阶段:下达教学任务书

1.4月7日(第8周)前,请各学院务必下达完毕2020级(含2120专转本)、2021级、2022级2023~2024学年教学任务书。

2.4月28日(第11周)前务必下达完毕2023级本科及2121级专转本2023~2024学年教学任务书。

第三阶段:专业介绍,指导、组织学生选课

1.4月14日(第9周)前,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向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指导并组织好2020级(含2120专转本)、2021级、2022级学生选课工作。

2.4月17日~4月28日(第10~11周),2020级(含2120专转本)、2021级、2022级本科生上网选课,选课内容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含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化素质课)。

3.新生入学后,各学院须安排专人向2023级新生及2121级专转本学生介绍专业情况和课程设置,并指导、组织新生进行网上选课。

第四阶段:编制教学计划进程

5月5日(第12周)前,请协调各年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核定实践课程教学周数),并将初稿交教学科研处教学运行中心。协调好的教学进程根据学生选课情况进行微调,一旦确定,不再更改。

第五阶段:进行教学合班并上报任课教师名单

各学院在下学年的教学计划确定后,须按所开课程配备任课教师。选课结束后,开课学院教学秘书需上网查看选课人数,并尽快完成教学合班,并上报任课教师。

为保证教学质量,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与条件,各类课程在上报任课教师名单时需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班编排管理办法》。各学院可参考教师资历及上学期教学评估结果,安排本学年教学任务。评估成绩优良的教师按以上标准合班,评估成绩较差的应适当减小合班规模。

教学秘书根据选课结果的人数,在网上进行合班,报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课教师名单;操作确定后,即将各自然班学生电子名单,按合班自动发送给任课教师。

3.5月19日(第14周)前,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须用A4纸按模板横向打印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四个年级任课教师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教学科研处教学运行中心。上报任课教师名单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除承担新入校学生教学任务的教师外)即可上网查看学生名单。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抓好2023~2024学年教学任务下达及任课教师安排的工作,尤其要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2.各学院所开设的选修课实际人数暂不填写,如遇选课人数少于25人的课程,由教学科研处与开课学院协调是否停开、学生是否改选等事宜。

教学科研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