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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0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 [2023] 7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院教字 [2015] 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学校2023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立项及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省级项目

分为省级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二)校级项目

分为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成员为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个别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申报2年,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每个项目团队由1-5人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1-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大创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且申报省级项目的学生不得一次同时参与2项省级大创项目。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未结题者或前一年有项目研究终止的学生不允许申报。

3.每个项目需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教学经验,有能力指导学生完成项目,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的项目优先考虑。每名指导教师每年同时指导的大创项目不得超过2项(包含未结项),当年申报省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只能指导一项省级大创项目,省级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须中级以上职称。前1年内曾经指导的项目研究终止的教师,不允许指导课题。

4.2023年度申报的大创项目不得与历年已获立项的各级各类创新项目重复。

三、具体申报内容详见《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

、评比办法

(一)校级项目

5月12日前,由各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并完成项目初审,确定省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一般项目和校级指导项目名单;5月底由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综合院、校评审结果确定立项等级和经费支持。其中校级指导项目由教学单位自筹建设经费。

(二)省级项目

1.往年已达结题要求的校级项目,结题答辩获特等奖、一等奖,经深化研究并申报评审后,可推荐为2023年省级项目;

2.2023年新申报的项目,经立项评审,认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可操作性及推广性强的优秀项目,可推荐申报2023年省级项目。

、结果公示

5月底,教学科研处对立项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六、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完成教学单位项目选拔与推荐工作。

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报书(附件3),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其中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需盖章签字,附件3暂不提供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蔡欣 联系邮箱:1430763101@qq.com

附件1:大学生创造活动实施方案(1)(11).doc

附件2:2023年大学生创造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学生创造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本科专业门类目录.doc

教学科研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