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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6-30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工作,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在岗专职教师或管理人员,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教学研究能力,有相关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2023年度教改项目预计将于10月份左右组织评审。2021年校教改项目负责人可申请23年9月份结题,顺利结题的,可申报23年校级教改。

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科学,项目组成员须是真正参与的人员,提倡发挥团队作用,可聘请校外专家及教育理论研究人员参加研究或指导工作。

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主要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适应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新要求,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践,持续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学科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教学管理制度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教师教学素质提升研究与实践等七方面。(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个别未列入指南但急需且确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教改项目申报阶段暂不评定等级,待中期检查后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项目级别认定,同时划拨相应研究经费。

2.建设期限。项目管理和研究经费使用按照学校《关于规范各类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办法(暂行)》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期为2年。

3.申报立项数量。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项,机关职能部门不超过4项。鼓励教学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不占用各单位名额。每人限报主持项目数1项,参与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

4.之前已经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不得以相近内容再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申报要进行充分地调研和严密地论证,建设要有规划和思路,鼓励组建高水平的团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者须仔细研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组织初选,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科研处教研科(德馨楼321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645473651@qq.com。

四、申报工作联系人

教学科研处 刘老师 电话:87190311

电子信箱:645473651@qq.com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书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