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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位中心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
2023-09-04 |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为妥善做好本年度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信息报送 (一)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继续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http://xscj.cdgdc.edu.cn)开展。 (二)抽检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各学院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教学科研处统一提供),完成培养方案、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和撰写语种等抽检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原文报送。 (三)各学院应明确原文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操作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四)备案后,教学科研处设置各学院上报帐号,由各学院具体负责人员完成信息填报、抽检信息平台提交数据等工作。 二、抽检专家库信息更新 各学院应推荐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专职和兼职)。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教学科研处将上一学年度已报的专家信息发至学院具体操作人员,各学院需在去年上报专家信息的基础上完成更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在教务处反馈的“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上对需要更新的专家信息进行标注; (二)专家信息删除:因退休或下半年即将退休、离职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论文评审工作的在“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删除”; (三)专家信息新增:对今年学院新增加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的信息进行补充填报,在“专家库信息更新汇总表”中备注“新增”。 (四) 各学院在原表基础上新增、更新、删除,完成后将专家信息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 四、时间节点 (一)9月7日前,各学院请将附件1和附件2发送至发送至565007613@qq.com,教学科研处将组建专项工作群开展工作。 (二)9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培养方案、论文原文报送、专家库更新工作。 五、其他 抽检结果是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认证的重要参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证抽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87190034。 教学科研处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