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务公告 » 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各单位:

依照《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2 年度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校教字【2022】7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微课程进行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参与项目验收的为2022年立项的60个校级微课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本次微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将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中的建设内容、要求与《微课程项目建设要求》(见附件2)中的一级指标与二级指标的具体要求进行验收评审。

三、验收安排

(一)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微课程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并将完整的微课视频刻录成光盘,交课程所在院(部)。

(二)各二级学院(部)应对其内容的政治性、原创性、完成度、精美度、完成情况及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签字盖章报教研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

(一)验收合格

项目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学校将择优认定一批“校级优秀微课建设项目”。

(二)验收不合格

项目验收评审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将视情况终止项目或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责令终止的项目学院立即停止该项目的建设,并停止经费支持。限期整改的项目,整改期限为6个月,在规定期限内若仍无法通过结题验收,学校将停止该项目的建设,并停止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微课程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签字并加盖学院(部)公章。

(二)视频光盘(一式1份)。

各相关单位请于10月2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1科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不包括视频)发送至邮箱14307631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87190311

附件1:校教字79号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2年度校级微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微课项目建设要求.doc

附件3:微课程建设验收申请表.doc

教学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