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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3-11-03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调动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促进科研团队建设,努力营造我校良好学术氛围,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3-0.5万元。项目研究时间为2-3年。 (二)申报范围 校级科研基金面向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以科研项目形式申请,主要用于资助教师开展探索性、前沿性、交叉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提高教师科研能力与水平,为进一步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积累研究基础、汇聚研究成果。 1.鼓励广大教师基于前期研究基础和兴趣自由选题。 2.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创新性明显,能促进学科间交叉渗透的项目,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开展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员条件 1.本校自有专职教师。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素养。 三、申报评审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分推荐(要求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 2.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立项名单。 3.拟立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分管校领导审定,学校发文立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提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学院专家评分推荐表》(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各1份,加盖学院公章。 2.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纸质材料送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274322189@qq.com,主题标注“2023年度校科研基金申报+所在单位名称”字样。 4.联系人:叶英 5.联系方式:87190031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学院专家评分推荐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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