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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3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1-16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处: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成果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带动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评选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育人导向突出,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价值导向,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具有创新性、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独立学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独立学院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3.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注重解决问题,贴近一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践,关注内涵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

4.所有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成果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5.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拟申报的成果应能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在学校相应教育教学领域或更大范围内取得较高认同度并产生积极影响。

(二)申报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思政建设,产教融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2.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双万”计划,推进专业建设,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成果。

3.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推进教学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4.教学单位创新教育模式及管理举措,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5.结合学校发展,其他能够显著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以问题为导向,准确凝练教学问题,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改革内容与措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多方位、多层次汇聚改革成效,实施效果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凝练应用型特色,在同类高校中突出优势。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及部门要及时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整合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选题,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充分讨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2),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名额:教学单位不超过8项,其它部门不超过2项。

2.成果内容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3.每项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项目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两个以上部门的完成人共同完成的教育教学成果,由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所在部门负责申报。

4.严禁重复申报。一般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教学成果奖;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否则,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5.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禁弄虚作假。

6.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联合申报,鼓励与企业、行业、产业合作申报。

7.入选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教指委KAPIV项目或主持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学成果,同等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教师申报

申报教师负责《申报表》、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的撰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2月8日前提交至所属部门。其中,成果名称要求准确、简练,不超过35个字数或符号,凡涉及到实质内容的部分(包括说明、论据、实验结果等),均应在成果内容中直接叙述。

(二)部门内部评选

由各相关部门组织,针对本部门拟上报的教育教学成果,根据申报要求与评审指标进行评选,择优上报学校评审,并于12月11日前将评选结果与推荐项目的所有材料及《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学科研处。

(三)教学科研处初审

由学校教学科研处负责对各教学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针对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汇总材料相关信息。

(四)专家评审

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并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奖项设置

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设定各奖项数量。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书面文本签字盖章一式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成果总结报告:申报人应从成果研究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应用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字数不限(书面文本一式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4.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书面文本和电子档各一份,应单独装订成册(附件3,一式1份,原件不予退还可提交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处刘老师,电话87190311,邮箱645473651@qq.com。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教学科研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