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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2-05

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持续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及时表彰在我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人员,我校初步定于12月14日-15日开展2023年度教学管理人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秘书、教学科研处工作人员均为评选对象,全校共评选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在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能够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成绩优异,一年中无教学管理差错。

三、评选程序

1.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以工作总结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依据。

2.各教学单位副院长需进行汇报,准备ppt,汇报时长10分钟。

3.教学秘书、教务秘书、教研处工作人员均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至教学科研处。

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16:30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总结》(见附件)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至德馨楼324。电子版及汇报ppt发送至邮箱654763908@qq.com。

其他

1.教学科研处组织本次评优活动,评优结果将在教务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年底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联系人:王纪程;联系方式:025-87191771。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总结.docx

教学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