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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2015-03-05
  

一、立项基本要求

(一)遵循民办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符合南航金城学院办学特色及新时期的先进教育理念,紧密联系教学实际,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整体研究与实施方案可行,有具体的预期物化成果;

(三)研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在近期内能够推广应用,直接产生教学效益;

(四)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项目研究工作及成果必须基于项目本身产生,适当避免出现对前期相关工作或已取得成果的罗列与总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丰富的教学与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要求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组成员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胜任项目的研究工作。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后续工作

为保证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健康开展及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便于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能指导和改进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采取教学部门择优申报,学院统一组织评审的方式开展。

(一)项目申报

申报教师根据《南航金城学院X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选题方向拟定研究课题,填报《南航金城学院XX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二)教学部门评选

由各教学部门组织,针对本部门拟上报的项目,根据立项选题要求,结合项目可行性与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价值进行评选,择优上报学院评审;

(三)教务处初审

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针对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等内容进行审核,并汇总材料相关信息;

(四)专家评审

由学院教务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材料评审、听取汇报、现场答辩、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的方式最终评审出立项项目;

(五)结果公布

     由学院教务处以发文的形式公布立项结果。

    (六)项目开展

     予以立项的教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立项认定书,严格按照项目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参加项目的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结题时参加项目的结题评审会,填写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