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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材立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院教字〔2014〕32号
2015-03-06

  

教材建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它对推动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培养专业人才以及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规范我院教材的立项、建设与出版管理,健全科学的教材立项及出版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编写出版高水平特色教材的积极性,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针对我院教学情况与办学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原则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以满足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为目的,以保证重点、兼顾全盘为原则,以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行性为标准,建设我院的特色教材和系列教材,使教材建设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切实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1.内容要求

教材内容需要切实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注重优化配套,实施精品战略,鼓励编写符合我院学生特点、突显我院办学特色的教材;鼓励在比较分析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写入教材,编写一批教学改革力度大、能反映最新学科内容和先进教育理念、适应学院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高质量教材;鼓励编写一批对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有重大影响、受益面广、有助于培养综合素质的通识教育类教材;鼓励结合教学需要,编写填补空白的教材,如独立设课的实验教材及有特色、成熟的实验指导书等。

2.范围要求

全院开设的所有必修课、选修课的教材。申报类别含新编教材与修订教材两类,新编教材必须已经编写完毕了全部或大部分章节的自编讲义,优先考虑已经在学院使用满两年,且教学效果好的自编讲义;修订教材要求是针对已出版过的教材进行修订(修订达30%以上的),且此教材受益面较广、教学效果较好,每年有一定量的使用。鼓励由我院主编,多校联合编写教材。

3.编者要求

(1)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须来自教学第一线,学术及教学水平高,有3年以上相应课程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教改思路清晰,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2)主编应在教研组内讨论落实老中青相结合的编写队伍,报系(部)主任批准,以保证教材的编写质量和使用的连续性。

(3)每本教材的编者一般不超过4人,主编1~2人。原则上第一主编为项目负责人。

(4)修订学院原有教材,原则上主编不变。若需要变更,应征得原主编同意。

(5)主编须主持工作,不挂空名,应参与书稿四分之一以上的撰写工作。主编负责全书的统稿工作,按照“文责自负”原则对书稿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6)主编应在着手编写之前召集参编人员充分研讨,制定教材编写大纲,并进行分工。

(7)书稿完成后认真实行审稿程序,主编根据审稿意见,须对书稿进行认真修改。

(8)教材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书稿送出版社之前主编须将出版合同和审稿意见送教务处审查备案。

二、遴选办法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有关教材建设通知,组织有意向的教师进行申报,审核后择优推荐教务处。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拟建设教材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教材建设名单报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审议决定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建设要求

1.字数规定

编写教材的字数一般控制在30~50万字。

2.编写进度

(1)教材编写采用主编负责制,由主编负责落实编者分工及编写进度,确定审稿时间、修稿时间及交稿时间。教材建设期一般为2年,教材按要求出版即视为该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经教务处审核、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审批,每学期发文公布一次院建设项目结题名单。院建设项目延期1年以上仍未出版者,将取消对该教材的经费资助及下次申报资格。

(2)教材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学院文件公布立项的教材名称、作者(主编)姓名、主要内容进行教材编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部)同意,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3)所在系(部)负责教材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合制定教材建设及使用计划,落实教材的使用,并给予政策支持。教务处负责对教材建设项目的立项、经费划拨和验收管理。

3.编写要求

(1)教材编写要高规格、高起点,要有新的思路、新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结构改革成果。在体系上要有所创新、内容上要有所更新、方法和手段上要有所革新。

(2)教材编写要以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出发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篇幅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全面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

(3)教材编写要体现改革的精神,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成就、新技术。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本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又要有较强的教学适应性;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4)教材内容要以最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为依据,有效保证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时数编写。

(5)教材编写体例要求规范科学。绪论、正文、习题、思考题、索引、参考文献、参考网站等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6)书稿扉页上应列出编者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及审稿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审稿与出版

1.书稿按要求完成后,送出版社之前,必须按要求对书稿进行审稿,审稿完成后主编须将出版合同和审稿意见送教务处审查备案。审稿有关要求如下:

(1)审稿人的条件

a.审稿人必须是本学科学术水平、教学水平高且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教授。

b.审稿人一般2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为校外专家。

(2)审稿人的聘请

审稿人一般由主编提出,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批准后由学院聘请。

(3)审稿人的职责

审稿人要在接到书稿后的两个月内对书稿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书稿做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资助出版教材审稿意见书》。审查书稿要求:

a.审查教材内容是否符合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要求,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思想观念和当代国内外科技发展水平。

b.审查教材在学科体系、结构上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是否正确处理了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衔接,是否按照编写要求严格控制了字数。

c.审查教材内容是否正确反映了该理论的思想、方法和技能,文图配置是否合理,图表是否清晰,符号、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d.审查教材书稿的撰写是否符合出版要求,引用的资料是否注明了出处,引用的科研成果是否成熟,教学方法是否符合现代教育思想观念所体现的认知规律。

2.教材由学院统一出版,出版单位由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确定。教材出版时需在适当位置注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教材上需写明编著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必须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五、经费与管理

1.学院将每年设立一定数额的“教材建设专项基金”,对特色教材、系列教材的编写出版给予资助。资助经费包括出版费、审稿费和建设费三部分,其中出版费与审稿费(校内专家600元,校外专家1000元)由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统一管理统一支付;对于新编教材立项项目资助的建设费为5000元,对于修订教材立项项目资助的建设费为3000元;已批准的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按照有关政策再予以配套支持。

2.建设费管理

建设费由主编负责管理,教务处审批,按财务处相关制度进行支取。教材出版前,可使用该项目规定的建设费的60%,其余40%的建设费待该项目如期出版后,由编者将两套教材及教材出版数量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建设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印刷费、图件绘制费、复印费、资料费。

六、附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院学术委员会教学与专业建设分委员会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有关准则、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