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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
2021-03-08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及仓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辐射、防潮、防淋、防腐、防锈、防鼠等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产品及其贵重金属、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三、实验室必须根据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和具体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对安全责任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漏洞、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四、实验室(包括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牢固有效的防盗和防鼠设施,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不得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周围和楼梯、走廊内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五、存放有易燃物、易爆物品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各种电热器和能引起电火花的电器设备,室内外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六、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物品,领用必须经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严禁乱丢乱放,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七、压缩气体钢瓶、高压灭菌设备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指导使用,安放场地应有防爆防火设施,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八、使用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室应解决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处理问题,有毒有害废液、废渣应分类集中,专人负责回收处理。

九、每日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将水、电、门、窗关好,易燃、易爆、有毒化学药品妥善归置。

十、节假日期之前,应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需要夜间进行的实验,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楼值班人报告并得到允许,才能进入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