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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党政干部听课制度
2021-03-18

 为了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建立深入教育第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机制,完善教学信息反馈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学院(部)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

二、听课方式

听课人员在不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随机听课,即可在任一时间、地点听课。

三、听课数量

(一)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分管教学、人事、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二)教学科研处、学生处(团委)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三)学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兼职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四)辅导员和班主任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

四、听课要求

听课者必须做听课记录,并认真详实地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表1)。听课中所发现涉及教学环境、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与有关学院和职能部门沟通。

五、组织管理

听课记录表于每学期结束前两周交教学科研处,进行整理、统计并存档,作为听课人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相关院、部、处对听课人员反映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尽快解决,督促整改。教学科研处将听课记录表统计分析后,公布听课人员情况统计,并向学院反馈听课结果。

六、本制度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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