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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2015-03-03

  

课程教学是决定学校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最基本要素,也是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的重要体现。课程建设是学校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是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突显我院办学特色与办学优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学院将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进而推进我院品牌、特色专业的建设和开放实验室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比优秀课程建设更加强化实践教学和课程信息化建设。要科学规划精品课程体系,优先选取突出学院办学特色、对培养质量有重要影响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使精品课程在整个课程建设中真正起到龙头和示范作用。精品课程建设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同步发展。

精品课程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突出特色原则:选择恰当的建设方法,突出课程特色和创新,突显精品意识;

2. 全面发展原则:精品课程建设旨在体现出教学的优质和高效,立足于专业建设,从课程体系的整体角度出发,做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手抓,兼顾基础课程建设和专业课程建设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与辐射效应,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强化专业核心课程,开设专业特色课程。

 3. 校企合作原则: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与企业联合构建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联合企业整合教学内容,研究改进教学方法,重点改革实践教学手段;

4. 以人为本原则:强化学生在课程建设与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5. 信息科技原则:要加强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以此增强教学效果,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院教育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院“十二五”改革发展战略目标,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院建设20门院级精品课程;争取获得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校企合作,推动开放实验室、校内外实践基地的建设,最终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强化实践教学,深化校企合作,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建出特色

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充分发挥企业在学校教学过程中应起的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促成开放实验室与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 尽量结合企业在生产和设计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开设综合性、技术性和探究性等实用性较强的实验或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

2. 将企业专家请到校内与主讲教师共同讨论确定课程大纲,设置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明确教学目标,具体规划理论教学的内容、确定教学范围、深度与广度,设定实践教学项目,共同探讨先进的实验教学方法;

3. 将企业技术人员请入学校实验室和实训中心担任学生的实验指导教师,参与人才培养;

4. 学院与行业企业大力开展合作,与企业共同搞好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做到布点合理,功能明确,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使实习基地不仅提供学生下厂实习的条件,更让学生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有机会到工厂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及时体验理论知识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使学生通过切身实践发现问题,激发学习的动力,引导学生自主、自发学习;

5. 重视研究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协作学习等现代教育理念在教学中的应用;能够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征,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进行设计;

6. 使学生完成某一门精品课程的学习后就能够熟练掌握相关实际生产技能与理论知识。

(二)组建教学水平高、层次合理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1. 增强教师的团队合作意识,主讲教师牵头,团队内教师积极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争取以团队的力量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发表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

2. 推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能够做到有针对性、自发地去真实了解企业需求,开拓视野,改进教学内容,切实增强实践教学能力,再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迅速有效地提升整个教师团队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 学院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实行校企人员互聘制度,从各种途径积极聘用行业专家、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作为兼职实训教师;

4. 推进教学名师培育工程,鼓励中青年教师担任精品课程负责人,并按一定比例为各门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构建一个由专业负责人、优秀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企业兼职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逐步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精品课程教师队伍;

(三)加强学院信息系统、课程电子信息资源与课程教学网站建设

1. 充分借助信息系统实现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如学生、教师到课情况统计,课堂教学情况监督,作业抄袭情况比对,作业批改情况的反馈与查询等;

2. 建立建全精品课程相关的课程标准、教案库、课件库、习题库、试题库、实验指导书、资料库等课程电子信息资源;

3. 创建和完善精品课程教学网站,实现教学文件、教学素材、电子课件、电子教案、教学录像、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源的网络共享,并具备师生互动、在线自测、网络答疑等网络教学功能。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业考核模式

精品课程要以对学生知识、素质、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为目标,积极开展考试内容改革,不断改革考试、考查的传统模式,探索符合教学内容特点,切合学生学习实际,既有利于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发挥考核的反馈功能,又有利于通过考核,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技能的新办法、新方式,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学习业绩,从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不断探索,提高自身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教材建设

精品课程应选用系列化的、国家优秀教材,更进一步加强符合我院教学实际、反映我院办学特色的教材建设;推动开发由文字教材、电子教材、教学课件、案例汇编、习题库、试题库、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立体化教材。学院鼓励并支持精品课程主讲教师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反映南航金城学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

(六)根据课程性质规划精品课程建设重点

对于文科、理科与工科类课程,基础类与专业类课程,其精品课程建设内容的侧重点可有所不同。实践条件较好的,专业性强的工科课程侧重于实践教学、教材等方面的建设。文科、理科或基础类课程实践条件较薄弱的可侧重于信息化平台和教材等方面的建设。

四、立项办法

(一)立项的准备

各教学部门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专业的定位与特色,结合校内外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校企合作开展情况以及精品课程建设内容要求,充分论证,精心选择,从而确定精品课程备选课程,并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带动整个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从而提高学院整体教学工作水平。

选择准备申报立项的课程时,应重点考虑如下内容:

1. 课程在专业及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优先选择特色鲜明、校企合作基础良好、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

2. 课程师资队伍的构成。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讲师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本课程主讲的教学经历,近期教学综合评估成绩优秀。精品课程教师队伍应为“双师型”,原则上由授课经验丰富的主讲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实验教师、专业技能精湛的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3. 校企合作情况。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能够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密切交往、与企业专家的商讨研究,完成课程的学时设定、教学内容编排、实验设备选型、实验方法设计,能够聘请企业专家或技术人员来校开设讲座或指导实验,从而改善课堂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真正做到灵活、充分、合理地开发与利用企业的各种有利资源,促进我院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的建设和发展;

4. 课程建设的现状。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是否完备及完善程度;选用或自编主要教材及辅助教材情况;课程教学内容、教育方法改革情况;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及效果,考核与评价方式的改革等;

5. 课程建设的目标与预期成果;

6. 课程建设的主要措施及实施步骤。

(二)立项程序

1. 申报:在申报年度的4月份,由各申报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填写《2012年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报所在教学部门,经各教学部门初评审查通过后,择优推荐上报教务处;

2. 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再经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后呈报院长批准;

3. 立项: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正式立项,发文公布。

(三)其它

跨教学部门的课程,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对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化配置,可以依托某一个教学部门,也可以超出某一个教学部门范围组建,以利于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由专业关联程度强的课程组成的课程群按一门课程对待。对不同科类、层次和专业开设的同一名称课程按一门课程对待。

五、精品课程建设管理

(一)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精品课程建设以课程为管理对象,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负责人是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课程负责人应对课程建设工作有明晰的构想,其职责是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拟订、建设任务的分解、课程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等。课程负责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并按时向教务处提交建设进度报告及验收总结报告。

同一位教师不能同时负责两门或两门以上立项课程的申报。

(二)建立精品课程运行管理机制

注重对精品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从教师队伍、课程定位、课程体系与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条件、信息化水平等角度考查精品课程。通过过程管理、中期考核、滚动支持和结题验收等方式,推动精品课程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三)中期检查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一般以两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学院于申报年度的4月份组织申报,次年组织中期评估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立项课程,学院将停止拨款并取消其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其课程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教改研究项目及教学成果奖。

(四)实行项目结题验收与项目复评制度

精品课程项目建设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专家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进行结题验收,项目小组应提供下列材料:

1.《精品课程建设结题报告》;

2.《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包;

3.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教学和研究成果;

4. 在网上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不少于2位主讲教师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全部授课录像上网)

5.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报告;

6. 能够反映精品课程建设的其它材料;

如果建设项目出现进度迟缓、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减少建设经费、或撤销建设资格等处理措施。

 

凡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学院认定其为“院级精品课程”,按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结题验收评审中未达到“合格”的课程,可延长一年建设期。若仍不合格,学校将停止该项目建设并不再予以经费支持。

课程负责人应做好通过验收后的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学院对通过精品课程验收的课程,每三年组织一次复评,若复评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可再申请一次复评,若仍不合格,学院将停止该门课程的经费支持,并取消其“院级精品课程”称号。

六、学院、职能部门与教学部门的职责划分

     1. 学院的职责和功能

1)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组织领导及评审验收;

2)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所需经费;

3)学院提供相关条件与政策,保证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

4)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教学录像的统一拍摄与制作,搭建精品课程网络建设平台,指导精品课程网站设计与开发。

2. 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功能

1)教务处负责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总体方案的制定,以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经费管理、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负责关注精品课程建设与发展的最新动态,解读精品课程建设的相关政策。负责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材料的报送和管理。负责选派教师赴精品课程建设成果显著的高校学习调研;

2)人力资源处负责精品课程教师的培养与人才引进,为精品课程建设配备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制订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

3)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为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提供网络设备、信息技术支持,网站运行维护,为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录制课堂授课录像、为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提供信息平台和网络教学环境支持等;

4)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做好教学效果意见反馈,配合教学录像的录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精品课程网站建设等;

5)财务处负责配合教务处及各系(部)做好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的拨发、报销审核等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6)后勤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后勤服务与保障,如精品课程建设所需设备的购买、维修与调配等。

3. 教学部门的职责和功能

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精品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并负责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解决课程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审批精品课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审核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七、经费管理

(一)建设及申报经费

1. 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通过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标准为20000/门;

2. 经学院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者,资助申报经费5000/门;

3. 经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者,学院资助申报经费10000/门;

4. 以上经费由教务处集中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维护与管理经费

精品课程以教学部门负责建设、维护,以学院负责年检的方式进行管理。

1. 学院提供统一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门户网站和保证精品课程网站运行的硬件环境。被评为院级或院级以上的精品课程需建立相应的课程教学网站,在网站上展示本课程的建设成果,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各课程负责人应负责校园网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精品课程”网页中本课程的信息和教学资源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网站维护涉及的网页更新与制作工作由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2. 完成基本建设、通过验收的院级精品课程,从第二年起,学院每年给予0.5万元的课程建设维持经费。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参照江苏省和教育部核拨的精品课程支持经费类别及额度,学院按照1:1配套支持进一步建设。

3. 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有效期和检查、考核的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确定。若没有明确规定的,按院级精品课程管理办法办理。

八、保障与激励

    1.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与指导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的日常管理。

    2. 教务处组织各教学部门做好精品课程的论证、申报、管理、检查与评估等工作。精品课程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精品课程建设各项工作。

    3.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视为同等级教科研项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获得“省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一次性奖励10000元;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的课程,一次性奖励30000元。

    4.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作为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院评价各教学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承担各级精品课程或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评选年度优秀、杰出员工时给予优先考虑。

5. 学院在教学设施设备建设中,优先满足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需求;并建立精品课程网络平台,为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