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发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要求
(一)结业学生在其结业后两年内申请所差学分课程的跟班重修或考核,补满所差学分后携结业证书回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换发证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达到毕业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0,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二、 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