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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办理流程 |
2016-03-18 |
一、免修办理要求
(一)课程免修每学期一般不超过二门,凡应重修的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二)学友余力且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或者特殊专长并经系(部)认定和教师同意的学生,通过自学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须课程的学习,确定已掌握相应的知识和具备相应的能力,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可以申请免修考试;
二、免修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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