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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2-06

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持续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及时表彰在我校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人员,我校定于12月16日开展2022年度教学管理人员述职活动暨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单位:全校教学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均为评选对象,全校共评选教学管理先进单位1个。

(二)先进个人: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秘书、教学科研处工作人员均为评选对象,全校共评选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本科教学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5.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部门)未发生教学事故。

6.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部门)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在本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在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能够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在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成绩优异,一年中无教学管理差错。

3.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提交先进单位申报表;个人提交个人工作总结,以工作总结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依据。

各教学单位副院长需进行述职,述职需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长10分钟。

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教务秘书、教研处工作人员均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至教研处。

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16:30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总结》(见附件)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至德馨楼324。电子版及汇报ppt发送至邮箱654763908@qq.com。

其他

1.教学科研处组织本次评优活动,评优结果将在教务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年底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联系人:王纪程;联系方式:025-87191771。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总结.docx

教学科研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