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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02-17

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学校将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开展实验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各单位要确保所管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完善,自查记录本、危化品台账和危险废物台账配备齐全,危化品、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新建、维修改造等实验室要及时完成上述工作。

2.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遮挡或挪作他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水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对实验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

4.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5.环境卫生。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杂物等,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6.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实验室安全意识,推进实施实验室准入制度。

、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月17日-24日)

各单位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月27日-3月3日)

学校教学科研处和后勤保卫处成立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3日-8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附件1)并报送交至教学科研处(德馨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0763101@qq.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欣 电话:18896534843 陈德雨 电话:13390753909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docx

教学科研处 后勤保卫处

2023年2月17日